第七十七章 陌刀将 (第2/2页)
饭饱之后,李瑄向张兴问道。
“只为游历长长见识。”
张兴颇有家资,能支撑远游。
“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。男儿却当如此。不过大丈夫还可以投身边塞,封侯拜将,张郎觉得呢?”
李瑄又说道。
历史上张兴是回家乡饶阳从军,直至禆将。
李瑄觉得太可惜了。
他的言外之意是问张兴,想不想跟他一起从军。
“将军,真的吗?我张兴敬佩您这样的英雄,愿意成为您的卫士,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。”
张兴赶紧起身,向李瑄拜道。
这一直是他心中所想。
他本来没打算在边塞从军,因为他父母在家乡。
但听到李瑄生擒双可汗的事迹,不能自己。
正如李瑄所诗“埋骨何须桑梓地,人生无处不青山。”
他家庭优渥,父母身体健康。待建功立业,衣锦还乡,再奉养他们。
“张郎成为我的卫士屈才。先在我部下,不会亏待。”李瑄将张兴扶起。
张兴对他有救命之恩,可不能当他的亲卫。有机会李瑄会为张兴组建陌刀队。练习陌刀的技巧,学习陌刀队的战术。
“我听从将军的安排。”
张兴再次拱手。
“来,我们试一试力气。”
李瑄伸出手腕,意思是想要与张兴扳手腕,看他臂力如何。
“将军,我力气很大的。”
张兴向李瑄说道。
“我能斩将拔旗,力气也不小。”李瑄呵呵一笑。
“好!”
张兴是痛快的人,立刻决定与李瑄比试。
桌子不高,两人盘坐,手腕相接。
“开始!”
李瑄话落,亲卫们和酒肆内的人都一眨不眨地看着。
一上来,李瑄就开始发力。
本来还想为李瑄留面子的张兴面色一变,他感觉到一股巨力袭来,眼看手臂就要倾斜,不得不全力以赴。
但依旧无用。
仅仅一个呼吸,张兴的手臂就被压下去。
“咔嚓!”
在张兴手臂落下那一刻,支撑着的桌子支离破碎。
看得众人瞠目结舌。
“罗兴,去结账,顺便把桌子的钱赔偿。”李瑄吩咐罗兴。
“将军神力,张兴佩服。”
张兴愣神后,向李瑄说道。他自以为力大无穷,无人可及。
现在看来,是他坐井观天。李将军才是真正的神力。
“走,我带张郎去一个地方。”
李瑄对张兴的力气很满意,他在战场上没有遇到过这么大力气的胡人,绝对可以轻易挥舞陌刀。
结账离开酒肆,他们来到城外经略军营。
身为都知兵马使的李瑄,可以监察、指挥经略军。
程圭不在,副将来拜见李瑄。
“请王将军取两柄陌刀来。”
李瑄来到校场,向副将吩咐道。
不一会,两柄一丈长的陌刀,被拿到校场。
双刃寒芒锋利,看起来摄人心魄。
“张郎,知道这是什么吗?”
李瑄问张兴。
“长刀。”
张兴回答。
“此为陌刀,陌,指的是坚韧与锋利。刃长四尺,普通长刀没有这种刃。”
李瑄指着陌刀刃向张兴说。
“杀人不需要这么长的刃。”张兴觉得刀设计奇怪。
“杀人是不需要,杀马需要。”
李瑄说着来到箭靶前,他示意众人后退,然后双手持柄,猛然一挥。
“咔!”
靶子被一刀切成两半,李瑄转身对众人道:“如果有勇气,在敌人战马冲锋的时候,一刀能将战马的头颅斩下。”
陌刀军斩马,当然不是只持陌刀,还要披最厚重的铁甲,包括护面。使敌人长矛借助战马也难以刺破。
只要敌骑第一波冲锋未乱阵脚,就可以“如墙而进”。
“张郎来试一下。”
李瑄看张兴吃惊的表情,将另一柄陌刀递给张兴。
以张兴的身高和臂展,持陌刀时更合适。
他学李瑄,挥舞斩击,每一下都势大力沉。
“咔嚓!”“咔嚓!”
大开大合间,将数个靶子斩成碎片。
张兴面不红,气不喘。意味着他可以完美驾驭陌刀。
“将军,此人持陌刀如执普通刀剑,身躯又如此魁梧,看来是员猛将。不如让他留在经略军,我向王帅请他为衙将。”
程圭回到军营,得知李瑄到军营后,立刻来到校场上。
他吃惊于张兴挥舞陌刀的神态,经略军右厢找不到这样的猛人,所以向李瑄讨要。
“他是我的救命恩人,我要在自己军中悉心培养。程将军所驭经略军骁健,即便多一个张兴,也无济于事。”李瑄婉言拒绝。
李瑄打算用张兴为陌刀将。
现突厥已灭,朔方在接下来十余年间,只有小打小闹的战事。
张兴不能在这里明珠蒙尘。
李瑄不想当朔方军的“储帅”,那样即便当上朔方节度使又如何?十年只能混一点微不足道的小功勋。
大唐最大的敌人是拥有超过三百五十万人的吐蕃。每次寇掠,动辄数十万骑,牛羊漫山遍野。
那里才是李瑄的建功之地。
这次回京,李瑄决定自荐到陇右、河西。
李隆基最恨的就是吐蕃,对吐蕃建功的将领,不论是在河西走廊,还是在西域,都会受到恩宠。
“也罢!将军所爱,怎能争夺呢!”
程圭虽喜爱,但李瑄不放手,他也没办法。现在李瑄成他上司了。
“怎么样?”
见张兴舞刀回来,李瑄问道。
“将军,这兵器感觉很合我手。”
张兴摇了摇手中陌刀,用起来很顺手。
“张郎建功,将在这双刃之间!”
李瑄指着陌刀,耐人寻味地说出一句话。
张兴没考虑那么多,他以为这只是他上战场的趁手兵器而已。
“这两口陌刀,上报兵库,我要将其带到丰安军。”
李瑄临走前向程圭知会一声。
先拿回去,让张兴练练手。
这样的小事,程圭让佐吏记下即可。
日落黄昏,李瑄回到住所时,得知灵武太守陈伯毓已等候多时。
刺客之事,问出一些线索,他特来告知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