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5章 离婚可以,但要给钱 (第1/2页)
此时审判长说道,“第一被告答辩完毕,现在由第二被告廖鑫华进行陈述。”
廖鑫华并没有委托律师来替自己辩护。
首先他不舍得花这个钱,其次他认为压根没必要花这个冤枉钱。
所以他是自己独自来的,准备自己为自己辩护。
“审判长,我对原告的诉讼意见也持反对态度。首先,我跟米蕊是正常相亲认识的,并不是通过冯林浩认识的,更不是为了落户才结婚。”
“结婚前我们都是确认过彼此互有好感的,而且对结婚这件事也达成了共识。米蕊也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结婚程序完全是合法的。”
“但也许是我们的缘分太浅吧,我以为婚后我们的感情可以更进一步,但米蕊婚后却对我十分冷淡。”
“我知道,米蕊是一个拥有千万粉丝的大主播,喜欢她的男粉丝众多。而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。我理解她的工作性质,所以一直以来,我都从未要求她对外公开我们的婚姻关系。”
“没想到一经狗仔曝光,她就提出跟我离婚,就好像我们之间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似的。”
“虽然我感到很失望,但如果米蕊坚持离婚,我也不想为难她,我也只好同意,只要依法分割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。”
“至于孩子,确实不是我的,我也不知道是谁的,她要是想的话,可以由她自己抚养,对此我没有不同意见。”
“审判长、审判员,我的答辩意见就这些。”
廖鑫华的目的其实很明确。
他就是要分割米蕊的财产。
他当初之所以跟米蕊提出,要一个亿才肯离婚,也是知道米蕊有钱。
一个头部主播,收入当然不会差。
所以他今天为自己辩护的思路,就是依法分割财产。
结婚证毕竟是真的,不管米蕊怎么说,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。
他们就是合法夫妻。
既然是合法夫妻,那不论是因为感情不和,还是别的原因要离婚。
他反正一没出轨,二没重婚的。
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审判长继续说道,“通过双方的陈述,本合议庭总结本案的审理焦点为:”
“一,原告诉讼请求所主张的事实与理由是否成立,其诉讼请求是否予以支持;”
“二,原、被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,两被告是否存在欺诈的事实;”
“三,第一被告反诉依据的事实与理由是否成立,其反诉是否应予采纳。”
“下面进行举证质证环节。”审判长说,“首先由原告方进行举证。”
全场的目光纷纷投向原告席的李杭身上。
开庭前,米蕊从始至终都没有在网上对此事进行过澄清或解释。
在网友看来,米蕊虽然声称自己被人骗了,但是都是口头叙述。
没有任何说服力。
因此,此时正在观看这场庭审的人都很好奇。
李杭究竟会拿出什么证据来为米蕊证明?
李杭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站起身来,说道,“冯林浩在与米蕊的交往过程中,确实很小心谨慎,不留下任何合照,和米蕊聊天和都使用他的微信小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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